关于县供电公司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的通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 日 点击率:
吉县府字〔2013〕31号
吉县效办发〔2012〕25号
关于县供电公司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供电公司违反会议纪律现象,暴露了县供电公司平时疏于管理,大局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全市会风会纪的通知》(吉办字[2012]167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执行力建设效能问责办法〉的通知》(吉办发[2012]21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县供电公司违反会议纪律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县供电公司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认真进行整改。
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潘延坪,政治敏感性不强,组织观念淡薄,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敷衍塞责,虚于应付,明知故犯,执行力差,对县供电公司严重违反会议纪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全市会风会纪的通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执行力建设效能问责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潘延坪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永和供电所所长肖耀辉,无组织、无领导,不但不认真落实县领导指示精神,还公然在大会上欺骗组织,欺骗领导,谎报公司领导去向,造成恶劣影响。县供电公司对肖耀辉所犯错误进行了严肃处理,免去其永和供电所所长职务,并调离永和供电所。
会风是作风的基本体现,县委、县政府多次强调端正会风、严肃会纪问题,要求与会单位遵守会议纪律;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和干部认真反思,切实整改。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严肃全市会风会纪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会风会纪的要求,按要求参加会议,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县效能办将继续加强会议纪律检查工作,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吉 安 县 效 能 办
主题词:机关效能 会议纪律 通报
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市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