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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加速扫黑线索流转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点击率:

   在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吉安县进一步明确扫黑举报线索流转规程,加强5个专项组的沟通配合,加速线索的运用。一是规范线索收集、分类处理。县扫黑办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线索内容进行分类摘录,明确办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将举报内容分类转办,即可以明确受理单位的职责,又可防止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二是及时催办、汇总结果。县扫黑办在线索转办后15个工作日后若未收到办理单位的回复,将对办理单位进行催办,限期报送办理结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县扫黑办将汇总各单位调查、办理结果后形成统一的答复结果。三是分类回复、统一归档。根据线索反映的内容,涉及单个部门的,县扫黑办要求部门直接回复举报人,同时将办理结果、举报人态度一并反馈;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扫黑办整理汇总后统一回复,并将举报人态度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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