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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检察院“四强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点击率:

一是建立涉黑涉恶办案团队,强化办案质量。成立了涉黑涉恶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由三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案件高效有序办理,对证据繁杂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官联系会议的作用,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研讨,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办结。
二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捕诉衔接。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信息及侦查发展,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在捕中阶段定期信息通报,及时掌握案件证据情况与侦查发展;在捕后阶段加强案件会商,通过《逮捕案件继续补充侦查意见书》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捕后跟踪督促,保证案件质量。如5月份办理了一起利用宗族势力欺压周边小村的涉恶案件,我院以寻衅滋事罪从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朱某东等四人,依法追捕了朱某隆等七人,同时提出继续补充侦查取证意见十余条。
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强化上级联系。对检察环节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情况进行摸排,已掌握在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414人。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及时上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据和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重要问题,定期编辑工作信息,分送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
四是发现腐败线索快速移送,强化打击合力。加强与纪委、监察委联系,对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委,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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