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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内容

重点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20类黑恶势力犯罪展开。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 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 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 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欢迎踊跃举报

凡是实施涉及以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三年,全县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政法机关将予以奖励,并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三、举报方式方法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网络、实名或匿名、信函、到公安机关或通过其他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1.吉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6-8442337

举报邮箱:jaxzfw@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吉安县委政法委

2.吉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6-1100796-8411342

举报邮箱:jaxshb@126.com

3.吉安县检察院

举报电话:0796-8444447          

举报邮箱:597875959@qq.com

4.吉安县法院

举报电话:0796-8443095    

举报邮箱:jaxfy343100@sina.com

5.吉安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796-8442349

举报邮箱:jaxsfj2006@163.com

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电子邮箱、信件举报不受时间限制。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吉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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