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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  点击率:

 

 

 

 

 吉县扫黑办字〔20184

 

 

吉安高新区、各乡镇综治委、县直各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吉县政法〔20187号)部署要求,积极履职,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现就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张贴一份扫黑除恶公告。高新区、各乡镇要在前期张贴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在圩镇市场、车站、商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医院、各行政村(社区)、居民住宅小区、自然村醒目位置等地张贴公告,实现全覆盖。各单位也要张贴公告(可在政法委五楼办公室领取)。

二、制作一条永久性标语。高新区要在主要街道、各乡镇要在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人员聚集的地方、临街临近道路的位置至少书写一条永久性扫黑除恶标语。各单位至少要悬挂一条扫黑除恶标语,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三、进村入户发放一封信。市扫黑办将下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县扫黑办下发了扫黑除恶宣传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双提升”’大走访,进村入户把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编发一条手机宣传短信。要积极主动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联系,给本区域手机用户至少发送一条扫黑除恶宣传短信。要利用校讯通、园区通等QQ群、微信群编发扫黑除恶宣传短信。

五、上报一条宣传信息(报道)。各乡镇和单位每月至少向县扫黑办上报一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或报道,及时宣传本地本单位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县融媒体中心近期要制作一期扫黑除恶节目。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工作,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县扫黑办将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导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五个一宣传工作进行督导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宣传标语

      

 

 

              吉安县扫黑办

   2018525

 

 

 

 

 

 

 

 

 

 

 

 

附件

宣传标语

 

1. 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 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4. 砸烂保护伞,铲除黑后台

5.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6.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 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8.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9.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10.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11. 扫黑除恶,造福人民。

12.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13.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14. 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5.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建平安。

16. 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7. 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18.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19. 投案自首是黑恶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

20. 正告黑恶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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