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点击率:
关于吉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18日在吉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 斌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破解财政发展矛盾,努力为全县顺利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强化征管与涵养财源并举,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56273万元,同比增长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6876万元,税占比为72.9%,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收入总量继续在全市保持领跑位置。一是担当实干,协调收入均衡入库。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年初收入计划,将预期收入目标具体落实到税源、税种及项目,并科学分解到各征管部门。加强收入动态分析,按行业、分企业进行预测分析,对重点纳税大户逐户开展税源摸排,确保实现时间进度要求。二是拓宽税源,充分挖掘企业潜能。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县直单位帮扶工业企业发展培植财源工作考核办法》,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为企业挖潜、革新和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为外商投资及交通运输企业兑现奖励资金20930万元,为71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6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优化体制,做大乡镇收入蛋糕。进一步理顺县乡财税分配关系,实施《十三五期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做大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2017年,全县各乡镇完成财政收入20662万元,同比增长27.9%。
——增加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脱贫摘帽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支出434791万元,同比增支55697万元,增长14.7%,其中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完成217754万元,同比增长30.2%。一是以保障脱贫为着力点,涉农资金得到新整合。加大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支出重点向脱贫攻坚方面倾斜,助力全县脱贫摘帽,根据《吉安县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应整尽整”,按照“资金和指标双集中、系统和账务双管理”的模式,既形成“资金池”,又确保“一个龙头放水”,保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高效、规范、有序。2017年全县共投入财政资金6.33亿元,其中实际整合资金43318万元,实施项目1741个,全面推进十大脱贫攻坚工程。二是以夯实民生为落脚点,支出结构得到新优化。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对接全省50项民生支出项目,创新和完善供给模式,强化民生托底保障。足额安排社保、医疗和就业等民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12783万元;进一步加大低收入贫困人员的保障力度,全年增加资金1100万元,按30元/人.月增加提高城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166.1万元,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拨付资助金1496.53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4934人次;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471万元;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19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共计26026万元。三是以助推发展为支撑点,重点项目得到新推进。运用财政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经济发展,积极筹措资金促进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加大重点支出项目的审计决算力度,促进项目验收,不断完善和简化报账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全年共拨付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9.32元,有力推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程。
——健全制度与深化改革联动,财政管理逐步提升,财政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
主动适应财政发展新常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效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将全部财政核算资金纳入国库直接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完成直接支付4.3万笔,核算资金总流量38亿元,直接支付率达100%,会计核算与会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共撤销财政专户3个、保留财政专户17个。二是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联合物价部门,在摸底调查县内涉企收费项目后,参照全国性的政策文件对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并于2017年8月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新公布《吉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年内为企业降低成本1200万元,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改革发展需要,健全县财政与高新区财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引导高新区和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预算法》、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相关财税政策,结合县内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县直单位发展经济奖励办法,全面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县乡经济有序发展。
——资金严管与阳光运行互动,财政监管“高压”高效,财政资金运行进一步透明。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评审,严挤工程项目水分。项目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突出扶贫、集中使用”原则,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相关报账依据进行用款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现资金拨付。全年共完成项目评审318项,送审金额24.39亿元,审定金额19.24亿元,审减金额5.15亿元,审减率21.11%;共办理基建财务决算批复1351件,核减工程资金6940万元,核减率为14.32%。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严格经费报账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精神,实现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全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平稳运行。要求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报账支出严格实行“三单合一”报账制:即每一笔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必须同时出具消费支出明细账单、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保障“三公”经费支出阳光运行,为公务消费后续监管提供外部支撑。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1516万元,同比下降9.8%。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秩序。加强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审查,年内对全县86个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有效规范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行为;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针对性地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对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和村级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资金68.69万元,大力提高了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对19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检查,共收缴违规资金39.64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209万元,同比下降6.5%,2017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47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5.3%,较上年增长14.7%。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1)税收收入115812万元,同比下降8.2%,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8745万元,增长15.1%,营业税55万元,下降99.7%,增值税增长较快,营业税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由75%∶25%改为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比例50%∶5%∶45%;企业所得税7994万元,减少12.7%,主要是2016年入库燕京啤酒厂“退城入园”财政补偿1个多亿,以及2016年1-4月份对尚公馆等建筑行业清理企业所得税,导致今年同比下降;个人所得税2280万元,增长19.2%,主要是2017年对农商行等单位收缴补偿转让个人所得税以及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实行全员全额申报;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9632万元,减少0.7%;其它工商税收37106万元,增长7%,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景气,房产税增长较快。(2)非税收入69397万元,同比下降3.6%,主要是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活动,涉企收费减少。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44万元,增长36%;国防支出306万元,减少0.7%;公共安全支出12157万元,增长11.7%;教育支出73335万元,增长8.8%;科学技术支出8901万元,增长1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08万元,减少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5万元,增长2.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452万元,增长7.7%;节能环保支出4852万元,增长84.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149万元,增长111.5%;农林水事务支出45683万元,减少39.5%;交通运输支出3726万元,增长6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73万元,减少7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0万元,减少29.3%;金融支出76万元,增长28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2万元,增长28.6%;住房保障支出3819万元,减少58.4%;粮油物质储备支出536万元,增长14.4%;其他支出458万元,减少17.3%;债务付息支出3441万元,增长118.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9万元,增长68.1%。
(二)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765万元,同比增长11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3124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9449万元,同比增长4.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952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5536万元,增长74.9%。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1459万元,增长24%。本年收支结余541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9608万元,结余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以及失地农民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后,县财政配套补贴增加。
以上数字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困境中求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政策性减收因素多,增长下行压力大;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税源可持续性不强;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工作目标,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支出;深化预算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201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县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7.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25.63亿元增长6%。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方案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15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85209万元增长3.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税收收入123600万元,其中:增值税43200万元,企业所得税9553万元,个人所得税2400万元,其他工商税37910万元,耕地占用税11100万元,契税19437万元。非税收入679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575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2850万元,罚没收入53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2050万元,其他收入2075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其他各项财力性补助等,再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18年全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为240503万元。另外,为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428万元纳入收入预算。据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089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18万元;国防支出4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18万元;教育支出497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1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2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0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6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52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3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435万元;预备费120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6440万元;其他支出19454万元。
综上,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的财力为308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8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安排情况:福彩公益金100万元,体彩公益金60万元,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150万元,副食品价格基金39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50万元,合计2565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安排情况:福彩公益金支出100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60万元,市政设施配套费支出15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支出39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5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4500万元,合计25655万元。
综上,2017年政府性基金可安排的财力为256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5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73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22.6%。2018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534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15.2%。本年收支结余为7394万元,滚存结余为117002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将以前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资金14834万元纳入社保基金专户。
三、2018年财政工作打算
2018年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工作目标,注重财政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抢抓新机遇,主动实现新作为,以更好的工作举措、更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全县财政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全面创先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示范作用。狠抓党建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水平,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学习先进典型、组织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财政人员的总体素质,确保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营改增”等政策实施对财税收入的影响,按月进行分析预测,动态研究应对预案;积极拓宽增收渠道,通过加大工业企业帮护保一块,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增一块,全面开展综合治税补一块,实现收入稳步增长;与税务部门协调联动,实时掌握序时进度,多渠道收集情况,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配合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支持税收征管部门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积极做好与上级及周边地区财税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任务、口径等数据的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巩固全县脱贫摘帽成果,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扶贫攻坚,集中捆绑使用投向相近、目标相似的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严格执行各项民生提标扩面政策,统筹做好资金筹措工作。足额配套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政策。
(四)抓好财政管理改革创新。严格控制行政支出,确保部门“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有序开展财政资金绩效预算评价工作,推广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借助投融资平台,积极做好对接工作,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充分发挥放大作用,助推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五)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理财、为民理财的能力。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整治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推动财政干部作风实现大转变”活动,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党员干部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2018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努力促进财政管理在资金分配上更加科学、在预算执行上更加高效、在项目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有绩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三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