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点击率:
吉县纪字〔2017〕102号
关于我县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挺纪在前,形成震慑,现将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横江镇南垅村委会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4年,南垅村委会主任邹文玉、会计肖跃生协同唐贤坊古村虚报19户危房改造对象,套取危改资金9.5万元用于该古村维修工程。邹文玉、肖跃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塘乡竹垣村委会侵吞公共财务问题。2014年至2016年,竹垣村党支部书记何苗祥、村委会主任彭钟华、会计吴爱民(非中共党员)三人先后套取上级部门资金24万元,其中私分169705元,每人获赃款56568元。何苗祥、彭钟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登龙乡泗塘村委会套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登龙乡泗塘村委会套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2万元,资金未入账全部用于村部建设。泗塘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建华(现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指阳乡苍前村委会套取民政补助资金问题。苍前村委会2013年元月至2017年元月期间,违规套取民政补助资金60000元。苍前村党支部书记吕裕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敖城镇规划所所长兰正先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9月,兰正先明知功阁村委会报账员黄玉文不符合条件,依旧为其申报危改补助,造成黄玉文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兰正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和镇规划所所长曾源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9月,曾源泉明知五星村委会村民习信保在2014年9月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6万元的情况下,碍于情面,为其重复申报危旧房改造维修补助0.35万元。曾源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指阳乡规划所所长曾德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曾德明发现界富村集中供养五保户周长春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未按规定取消其资格,造成周长春2016年违规享受补助1.65万元。曾德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关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全县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拿出钉钉子的精神和“绣花”的工夫,聚精会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走出办公室,深入县乡村,掌握真实情况,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胆敢动扶贫资金“奶酪”者严惩不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中共吉安县纪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