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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点击率:

 市民朋友们:

 吉安县城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居环境,建美好家园,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利、为吉安县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积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当前我县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添一份彩。为此,我们倡议:

一、文明创建我知晓。我们要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知晓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2017年我县将争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资格,2018年至2020年将全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争2020年创建成功。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从自身做起,带动更多的人,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内容,知晓创建,关心创建,提高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为创建齐喝彩,在全县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文明创建我支持。我们要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为创建文明城市部署的相关工作,积极支持单位、社区为创建文明城市开展的各项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带动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24个字的核心价值观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吉安县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
      三、文明创建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民在行动”,广大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也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我们生活在吉安县,就要热爱吉安县,希望广大市民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各单位、社区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餐桌”“道德讲堂”“邻里守望”等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自觉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创建局面。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向全体市民的庄严承诺,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我们要争做文明新风的宣讲员、美化城市环境的管理员、维护社会秩序的监督员。让我们携手并肩,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吉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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