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振春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5日 点击率:
吉县府字〔2017〕30号
关于温振春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下列同志到龄退休,经研究决定:
免去温振春同志的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陈胜德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朱文军同志的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罗祖坤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群众团体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