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 县人大 | 县政府 | 县政协 网站地图 | 繁體中文 | 英文版 | 无障碍阅读 | RSS定制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解读 >> 正文

江西省艺术专业统考政策调整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2日  点击率: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将由今年的240分提至260分。

  11月25日,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其中有关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相关政策的调整共涉及4个方面。

  据悉,2017年,除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提高20分外,我省将原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改为表演专业进行省统考,不再设招考方向,考试大纲内容保持一致,专业考试内容不变,将取消原专业体检项目,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已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再到统考考点办理专业加试申报手续。

  此外,根据我省规定,2017年,对开设了表演专业,但不认可我省艺术统考成绩的院校,仍可作为艺术类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我省将继续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数量。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起,我省提高了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准入条件,校考院校数量逐年减少。2015年在赣设点校考院校数量为127所(仅占往年的55%左右),2016年为115所,2017年相关院校数量将进一步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时间确定在春节后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