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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6日  点击率:

 

为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金融知识水平,推动农村金融、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根据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对农村金融教育提出的要求,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程”即“金惠工程”的要求,为保证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方针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工作。以基层人民银行为主导,以金融机构自身业务和政府培训资源为依托,以志愿者组织和涉农金融机构为培训力量,以宣传-培训-实践相结合为培训模式,对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有重点、分层次的金融知识教育,提高我县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金融知识水平,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及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小额信贷,构建普惠金融体系,解决“三农”贷款难题,助推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总的来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三农”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与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机构网点少,产品和服务单一,支农功能不强;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三是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缺乏金融知识和金融意识,农村金融发展的社会环境和信用环境相对落后。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农民和乡村微小企业主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职工和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的金融知识水平和运用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能力。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社会环境和信用环境,推动我县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及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活动工作计划顺利开展,成立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成人员:

组      长:胡江川(吉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刘建敏(吉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勤华(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伟成(人行吉安县支行行长)

朱经文(吉安县金融办主任)

刘炎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常增(县就业局局长)

            王秋萍 (县扶贫办主任)

            曾宪锋(县教委主任)

                曾昭志(县报社社长)

黄雪生(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行长)

鄢新平(吉安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彭莲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安县支行行长)

                陈泉(吉安稠州村镇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吉安县支行,副行长刘燕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监督试点工作的进展;研究拟定我县农村金融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审核并组织实施农村金融教育计划;掌握区域发展规划和技术项目推广情况,用金融教育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督促金融机构将农村金融教育工作列入业务拓展规划;掌握并充分利用政府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积极推广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和问题;对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试点实施情况作出评价;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培训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培训的有关事宜;受领导小组的委托,负责对外联系和协调具体事宜;收集、整理、反馈农村金融教育试点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队伍

教学团队的师资建设以“本土化”为原则,教学志愿者为培训教学骨干,在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和青年工作人员中建立一支教学培训队伍,确保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拟建立一支由30名人员组成的培训团队,由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培训。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分为二类,分别是:

第一类:农户、农村小微企业主和乡镇村干部;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和担任信贷联络员(协管员)的村干部。

第二类:县及县以下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及吉安稠州村镇银行信贷骨干。

(三)培训内容

第一类对象的培训内容主要有征信、人民币反假防假、银行卡知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支付结算工具使用,农村金融改革与小额信贷、农户资信评估、家庭预算、家庭债务管理、农村金融服务、诚信教育与防范金融诈骗等;

第二类对象主要进行信贷市场营销、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技术、风险控制以及农户征信管理方面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一般采用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编写的教材、音像资料,结合一个时期的金融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农村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及农村金融教育示范点等场地,组织相关人员授课、讲解、答疑。

1、对乡镇村干部、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主的培训。培训一般在贫困县或下辖乡镇进行,采用“放映录像资料+发放知识手册 +志愿者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培训。一次培训10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半天。

2、对农村金融机构骨干(含志愿者)的培训。培训一般在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县或下辖乡镇进行,采用“放映录像资料+讨论练习+老师现场辅导”的形式。一次培训6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2天。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4年4月-6月)

主要任务是起草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成立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小组,确定每年培训课程;组建培训团队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分层次培训工作:首先培训团队参加培训,而后培训团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再由培训团队和志愿者承担向三类客户进行培训的职责。

2、实施阶段(2014年7月-2016年12月)

培训工作在准备阶段结束后开始,在接受上级培训的基础上,有序安排县内培训,每年用2个月时间完成对二、三类人员培训,集中6个月时间完成对全县21个乡镇第一类人员进行培训,并配合开展农村金融宣传,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服务“三农”的产品或工作方式。

3、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农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得出客观、合现的评估结果。同时,全面总结教育培训试点为以来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有关制度规定

制订《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点管理办法》、《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办法》等制度。

2、制订志愿者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激励办法

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学员及每次培训的组织者填写评估调查表,对志愿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根据打分结果每半年对志愿者进行定级,85分-100分为优秀,60分-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警告,连续两次评定为不合格将被取消志愿志资格。同时,定期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志愿者的表现。建立先进志愿者奖励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农村教育先进志愿者评先表彰活动,分数位于前10%的优秀教师将被评为先进志愿者。

3、制订农村金融机构参训人员培训考评制度

每次培训结束前,对农村金融机构参训人员进行测试,方式为笔试、心得撰写或案例研究,根据其在培训中的考勤、表现和测试情况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颁发课程结业证。培训结束后,将培训结果反馈至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县级机构。农村金融机构人事部门应充分重视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并将其作为考核、任用和升职的依据之一。

4、搭建培训平台

(1)借助政府部门工作平台开展农村金融教育。一是借助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平台,将金融知识纳入城乡就业人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借助县委组织部工作平台,组织全县大学生村官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三是借助乡镇政府工作平台,实现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全覆盖。

(2)开展金融知识“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网站,设置网络在线金融教育平台“吉安县县农村金融教育专栏”, 网络在线教育专栏设置金融政策法规、金融基础知识、人民币反假、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知识、金融实践与摸拟等专题教育栏目。

(3)主题教育培训。利用征信、人民币反假及反洗钱等活动开展“金融知识五进”主题活动。

(4)设立农村金融教育示范点”,构建长效机制。建农村金融教育平台,构建农村金融教育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增进农民与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互惠,提高农户的诚信意识和运用金融知识谋发展的能力,在条件具备的村委会设立“农村金融教育示范点”。

五、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人民银行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农村金融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有效整合和利用政府部门的现有资源,将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与地方农村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扩大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的辐射面和社会影响力,探索建立农村金融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落实。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和引导基层各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本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农村金融知识水平,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及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三)及时跟踪。人民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工作动态,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注意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工作扎实开展。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四)经费安排。培训经费由受训农村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共同承担,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一定补贴。费用包括对农户进行培训的经费、志愿者义务教学的相关费用、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场地、会务、就餐等费用支出。跨省外出培训时,农村金融机构受训者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由农村金融机构负责。

(五)积极主动。一是做好农村金融教育工作,当好志愿者和金融知识的传导者。原则上每位志愿者到村辅导时间不得低于40天。二是各志愿者要处理好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进步。三是试点期每年11月末各培训人员要写出培训总结、并对培训效果作出初步的评价,报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办公室。四是各组在培训过程中遇到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请吉安县农村金融教育办公室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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