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服务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09日 点击率:
一、驾驶证初次申请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备注:除需提交以上证明、凭证外,还需提交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八张。
二、驾驶证审验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三、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备注:除需提交以上证明、凭证外,还需提交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