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妇发02号文开展和谐家庭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3日 点击率:
吉县妇发[2012]02号
关于开展 “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直单位妇委会、直辖妇女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宣传表彰一批和谐家庭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营造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三个加快、三个率先”,建设秀美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我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和谐家庭创评条件
1、平安家庭: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裕之家;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2、学习型家庭: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文明之家;热爱学习高素质,创学习之家。
3、绿色环保家庭:保护环境重环保,创绿色之家;提倡节约惜资源,创节约之家。
4、孝老爱亲家庭:男女平等互尊重,创和睦之家;尊老爱幼浓亲情,创关爱之家。
二、推荐名额
县直单位妇女组织推荐1户“和谐家庭”。推荐的“和谐家庭”分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和孝老爱亲家庭四种类型。曾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家庭此次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结合此次评选活动,开展单位(系统)级创评表彰活动。仔细摸底,深入调查,把名副其实的新典型推荐上来。请于
附件: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吉安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词:“和谐家庭” 评选活动 通知
县政府副县长夏经智
附件:
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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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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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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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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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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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
县
妇联
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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