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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妇发02号文开展和谐家庭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3日  点击率:

 

吉县妇发[2012]02

 

 

关于开展 “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直单位妇委会、直辖妇女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宣传表彰一批和谐家庭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营造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三个加快、三个率先”,建设秀美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我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和谐家庭创评条件

1、平安家庭: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裕之家;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2、学习型家庭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文明之家;热爱学习高素质,创学习之家。

3、绿色环保家庭:保护环境重环保,创绿色之家;提倡节约惜资源,创节约之家。

4、孝老爱亲家庭:男女平等互尊重,创和睦之家;尊老爱幼浓亲情,创关爱之家。

二、推荐名额

县直单位妇女组织推荐1户“和谐家庭”。推荐的“和谐家庭”分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和孝老爱亲家庭四种类型。曾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家庭此次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结合此次评选活动,开展单位(系统)级创评表彰活动。仔细摸底,深入调查,把名副其实的新典型推荐上来。请于225认真填好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上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上报县妇联,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

附件: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吉安县妇女联合会

201221

 

主题词:“和谐家庭”    评选活动     通知

抄报:吉安市妇联,县委常委、副书记张清兰,

县政府副县长夏经智

吉安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221印发

(共印40

附件:

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类型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妇联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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