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妇发2号申报双学双比巾帼标兵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3日 点击率:
吉县妇发[2013]01号
关于开展吉安县“巾帼建功”标兵、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巾帼文明岗”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妇委会、直辖妇女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我县妇女时代风貌,大力宣传展示全县各行业妇女在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中作出的积极贡献,激励全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三大工程”建设,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奋斗目标发挥“半边天”作用,县妇联决定于“三八”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巾帼文明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业绩突出。在日常工作中能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技能,爱岗敬业,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3、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性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表现突出,群众威信高,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带动性。
(二)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积极发展葡萄、井冈蜜柚、有机蔬菜、花卉苗木、畜禽水产等特色种养业,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三)“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女性占集体人数的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全体成员要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树立和倡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3、全体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优质高效、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巾帼文明岗”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5、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文明岗成员要学知识、学技术、学科学、掌握现代化服务知识和技能,为行业加强科学管理和配备、使用具有先进科技水平的软硬件,在人才资源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组织申报和考察审核的办法,推荐的候选人应体现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并着力推出新人,树立时代楷模。曾受过县级以上表彰先进此次不再推荐。
2、各基层妇女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申报。各乡镇妇联推荐1名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各县直单位妇委会和直辖妇女小组推荐1名“巾帼建功”标兵,有符合“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的岗位可申报县级“巾帼文明岗”。
3、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好申报表,另附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内容生动。
4、各基层妇女组织于
附:1、吉安县“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表
2、吉安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申报表
3、吉安县“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吉安县妇女联合会
2013年元月24日
附件1:
吉安县“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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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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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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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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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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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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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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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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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妇联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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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安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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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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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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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纯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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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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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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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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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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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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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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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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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
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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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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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安县“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年 月
岗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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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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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
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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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负 责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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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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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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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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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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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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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协调小组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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