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4日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吉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吉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依据《吉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吉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新跨越,进入全省先进县”的宏伟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组织建设等工作,全面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工程,使3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改善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和规模,不断提高就业水平。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逐步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不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提高投入比例,切实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提高康复工作服务能力,使城镇和收入较高地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收入较低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3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900例,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7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活动场所等作用。大力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将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康复设施。
2、充分利用国内外慈善组织和社会资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院、组派医疗队等多种形式,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和规范聋儿康复网络。整合社会资源,参与聋儿康复工作,逐步规范公办、民办等各类聋儿语训机构建设,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贫困聋儿实施康复救助,做好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全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对5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对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致残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大力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努力提高康复效果。5、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和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配备辅助用具。组织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积极开展康复训练。帮助贫困肢残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对智障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障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障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网络建设,为各类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普及型假肢下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救助。
8、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活动,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结合“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任务指标
――大力普及、巩固和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或接近当地普通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并巩固在85%以上。
――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采取各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动员和组织残疾人参加函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要。
――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重视0—3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治疗。农村残疾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专科学历;新增教师基本具备本科学历。
主要措施
1、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搞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制定科学的扶残助学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
3、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有条件的乡镇、社区要积极开办残疾幼儿教育特训班或语训康复班,进一步完善县城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条件。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按实际需要,增加特教师资人才队伍数量。
5、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发展和完善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普遍开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结合,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的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6、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在同等条件下,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7、以社区(村委会)和基层残疾人协会为单位,对残疾人进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残疾人文盲。采取先进的教育手段和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教具,对各类残疾人进行各种技术和能力培养,提高残疾人特别是盲、聋哑、弱智等三类残疾人文化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以及综合素质,提高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基本稳定。
――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组织盲人按摩和计算机技能人员培训。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就业人数逐年上升。逐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年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实施和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2、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加强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县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将残疾人纳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失业登记范围。
3、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建立社区盲人按摩站(点)安排残疾人就业。选择适合残疾人创业的项目,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发挥政府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和有偿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扶持贫困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4、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建设示范性培训基地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互补的残疾人培训网络;动员社会力量招募志愿者,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和师资援助;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优惠政策和经费扶持,对接受职业培训的贫困残疾人减免培训费和鉴定费。
5、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出台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和医疗按摩职称评定工作。选送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和医疗按摩师。
6、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时给予社会救助,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任务指标
――扶持4000名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325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要将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开发切实纳入到整体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
3、坚持科技扶贫。组织鼓励科研机构、各类农村合作机构直接参加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提高项目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各级各类技术人员要与残疾人农户建立科技承包责任制,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4、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生产。探索各种简便、安全有效的贷款手续和回收途径,做到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干部“帮、包、带”三到户,并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
5、建立定点帮扶制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具体帮助和指导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扶贫计划,落实扶贫项目,掌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结对子,“一帮一,众帮一”等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6、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进行住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7、完善残疾人服务社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8、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的管理,规范运作,量化绩效考核,最大程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
(五)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动员、倡导社会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选拔和输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残疾人重大体育赛事,不断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和比赛成绩。
主要措施
1、各乡镇要有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专门场所,并提供免费服务。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特教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美术、书画、摄影、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各级举办的评选和展览活动。
2、选拔培养有特殊艺术才能的残疾人,鼓励专业艺术团体(院校)免费为有文艺特长的残疾人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参加国内外交流演出活动。
3、建立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库。选拔和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残疾人参加各级组织的汇演,并造册、建档、入库。
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
5、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扶持,财政部门要安排残疾人体育事业专项资金。
6、要建立残疾人体育协会,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
7、要建立残疾人社区体育示范点,购置必要的体育训练器材。鼓励帮助残疾人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要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指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开展康复健身体育活动。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将扶助残疾人工作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助残意识。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
主要措施
1、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和反映残疾人“四自”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扶残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和“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善于发现、培养、宣传新的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
3、县广播电台要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行电视新闻、影视剧加配字幕。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版)。
(七)维权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加强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无障碍信息交流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倡导和营造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吉安县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3、建立以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4、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进行认真查处。
5、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做好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解决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新建改建道路、建筑物和公共场所时,要严格按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
(八)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完善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加强与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主要措施
1、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县残联要重点做好乡镇残联理事长配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村)残疾人组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普遍建立残协、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2、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制定全县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县残联要建立健全各类专门协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合理解决其报酬,不断探讨专门协会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乡镇残联开展工作的思路。
4、充分发挥志愿者联络站作用,组织开展残疾人需求调查,建立志愿者助残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做好残疾人证的审核换发与管理工作,做好残疾人的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和逐步建立残疾人状况数据库,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得到社会和残联组织的服务。
6、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县残联要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县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建立和完善全县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加强互联网网站建设与信息服务。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主要措施
1、加强信息化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完善全县残联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残联系统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水平。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以现有局域网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县残联与省、市残联局域网的连接,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建设,建立求职、招聘信息数据库,并与省网互通。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增强网站服务、宣传功能,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3、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严格按统计法要求,强化统计职能,建立基层统计台帐。
4、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加强统计分析,开展专项业务统计课题研究,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政府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