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4日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吉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实现争先进位超常规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决战两区融入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纲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我县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全县上下务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融入中心城区,提升‘三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全面争先进位”的总体要求,以率先发展、跨越发展、创新发展为主旋律,以增强改革推动力、开放带动力、自主创新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战略支撑,坚持“两区”互动、城乡联动、创新推动,坚持主攻工业、主攻项目、主攻投入,构建大城区、大交通、大产业、大开放、大和谐的快速崛起格局,着力打造工业产业集聚区、生态宜居创业区、统筹城乡先行区、和谐平安示范区、党的建设先锋区,把吉安县建设成全省科学发展示范县。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吉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