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告知书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9日 点击率:
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欢迎光临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用电报装业务。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提示您:
1)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向您提供用电报装服务的同时,将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规则。
2)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员到达您处时均应向您出示“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证或岗位证”。证件的正面列有该人员的姓名、照片、部门、岗位等。
3) 客户自主选择符合政府有权管理部门或电力监管机构规定有资质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我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明、暗示、确定、认定或者限定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货单位。
4)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限见报装流程图。
5) 客户有对供电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
同时,为使您顺利地办理用电报装业务,我们就用电报装流程及业务办理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装流程图
现场勘查
业务收费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验备案
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核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
自您的用电申请被正式受理之日起:
居民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自正式受理您的设计审核之日起:
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
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居民用电报装无此5个环节
资料归档
签订供用电合同
竣工检验
中间及隐蔽工程检查
装表接电
客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验备案
居民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自您提交中间检查报验之日起:
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自正式受理您的竣工检验之日起:
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用电申请
请您在申请时,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报装的相关资料,以便我们能尽快为您提供正式的受理服务。
* 居民用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房屋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
* 低压用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用电设备清单。
* 高压用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规划平面图、政府立项批复文件及规划选址意见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用电设备清单,属采矿等特种生产企业须提供政府核发的许可证照。
* 如您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
我们在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将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对具备供电条件的我们会为您编制供电方案,供电方案内容根据不同电力用户用电需求决定,并满足设计的要求。供电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对您的用电要求进行答复。
当您签收到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您编制的供电方案后,您应尽快启动工程的设计、施工。国家规定高压工程的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1年,低压工程的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3个月,逾期自动失效。您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7个工作日向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应更改。由于客户原因,如客户名称、用电地址、用电性质、重要等级、用电最大负荷、供电电源点、外电源路径、供电方式等影响供电方案可行性的重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据您提交的变更资料,修改或重新编制供电方案。由于供电公司或第三方原因确需修改供电方案的,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主动与您联系,经协商确定后,重新编制供电方案。
四、业务收费
电力用户受电工程须应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文件要求缴纳供电营业费用。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您签收《供电方案通知单》时,将告知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费用金额。您在受电工程设计文件送供电公司审核前,请到供电公司营业厅缴纳营业费用。
五、选择设计单位
您在签收《供电方案通知单》后,依据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答复的供电方案,自主选择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设计资质,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江西省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跨地区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承揽受电工程设计。
六、设计审核
1) 受电工程设计完成后,在设备订货前,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须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核。您应提供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和两份设计资料,设计资料为: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隐蔽工程设计资料;配电网络布置图;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等。
2) 审核结束后,我们会通知您签收《电力客户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结果通知单》,同时交还您一份加盖供电部门“审验章”的设计图纸,作为施工依据。设计文件未经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同意,不能进行施工;否则,供电公司将不能进行竣工检验和接电。
3) 设计审核合格后,您可以根据图纸自行选择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监理单位,如因您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审核后方可实施,否则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不能进行竣工检验和接电。
4) 如果您要变更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加盖“审验章”的工程设计,要填写《新装(增容/增装)受电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联系单》。经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联系单确认盖章并签署意见后,您方可按变更申请内容进行变更设计。
七、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
1) 您根据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可自行委托建设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取得电力监管机构(华中电监局网址http://hzj.serc.gov.cn)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所建的受电工程不能接电。
2) 高压电气产品应取得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电气产品应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证书)。提倡使用节能电气产品,不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产品。如您选用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设备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接电。
八、中间检查
1) 您在隐蔽工程(指受电工程的接地装置、暗敷管线等)完成前,应向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报验单》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通知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报验单》应有您的签名。
2)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受理《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后,和您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的时间。
3) 对中间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一次性出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交您签收。您须按《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递交供电公司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竣工检验
1) 受电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您应向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递交《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通知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排竣工检验。《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登记表》应有您的签名。
2) 您需向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竣工报验资料:工程竣工图及说明;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电气主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3)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受理《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和您约定时间,派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工程竣工检验。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一次性出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结果通知单》交您签收。您须按《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结果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通知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需要提醒的是:第一次检验是免费的,从第二次开始检验是收费的,收费依据是:赣发改商价字[2008]357号。
4) 《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现电力用户供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当指导其立即消除,在隐患消除前不得送电。
十、签订供用电合同
在受电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且送电前,您须与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在《供用电合同》签订之后,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才能进行送电。
十一、装表接电
1)送电前请您与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员一道核对电能计量装置,并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签字,该《电能计量装接单》作为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电量的依据。
2)受电工程送电后,您需在《送电任务现场工作单》上签字确认。如您为两部制电价用户,《送电任务现场工作单》作为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基本电费的依据。
十二、服务评价
装表送电后,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95598对业扩报装服务进行回访,请您对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认真对待您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
十三、咨询、投诉
客户服务热线(含投诉举报):95598。
吉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举报电话:(0796)8461528。
感谢您仔细阅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