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04日 点击率:
吉办字[2013]52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11〕5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吉办字〔2012〕279号)精神,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教育好下一代,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一项带有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任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工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既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教育,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
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关工委和广大“五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开展好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各项工作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各级关工委和教育部门的首要任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把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融入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当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继续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科学文化知识、国防知识、感恩和创新精神等各项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深根植于广大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之中。
要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法制教育重点,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各级关工委要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要建立健全校外活动阵地,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使青少年增长知识,寓教于乐,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要认真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积极开展以“老少共建”、“老少共创”为主题的各种活动。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传播正确的家教观、科学的家教理念和方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要积极开展各项帮扶活动,切实做好失学、失足、失业、留守、流动、失(单)亲、孤残、贫困等弱势和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和帮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有优势和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帮扶结对和救助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青少年解决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大力开展“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活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作用,努力帮助和指导农村青年掌握致富本领,推动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
三、切实加强关工委组织队伍建设
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由在职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开展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工作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做好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负有承上启下、组织指导、参谋配合和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的职能。要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要求,认真抓好关工委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各级关工委组织建设,将关工委组织进一步向社区、学校、企业、行政村和自然村纵向延伸,不断完善关工委的组织网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关工委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尽快将自然村和民营企业的关工委组织建立健全起来,努力做到那里有青少年,那里就有关工委组织,实现关工委组织的全覆盖。要认真落实各级关工委建设“有班子、有队伍、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和设施、有工作经费、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要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单位、社区和行政村关工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关工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做好主任、副主任的选配工作。乡镇和社区关工委应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名誉主任一般应由党委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应由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身体素质好、乐于奉献的退休老同志担任并驻会。乡镇、行政村、社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可安排1名兼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县直主管部门关工委可比照执行。
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投入到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各项活动中来,要根据“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动员身体条件好、工作能力强、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根据其兴趣和专长,统筹安排,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建设好这支队伍。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拾遗补缺,讲究实效”的原则,做到适时、适量、适度、适宜,不搞形式主义。
创新关工委工作方式方法。各级关工委要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育、引导、服务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开展活动等规章制度,推进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重视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自觉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支持到位。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应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单位要积极为关工委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关工委开展活动所需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经费。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支持他们的工作,保护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关爱救助失学、失业、孤残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积极捐赠,有条件的可建立关心下一代基金。
县关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合力。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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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4日 |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