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0日 点击率:
吉安县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吉市安监管字[2011]6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市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法律法规为支撑,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了解我县企业职业健康状况,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工作机制,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促进全县职业健康形势稳定好转。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三)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六)执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防护设施经过设计审查;
(七)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八)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九)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十)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十一)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十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四、行动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安监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5月20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各企业对本企业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6月10日)。县安监局将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销售等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对本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做到领导重视,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高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职业健康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责任,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工作,通过板报、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于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企业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本企业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报送县安监局综合股。
联 系 人:肖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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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