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 县人大 | 县政府 | 县政协 网站地图 | 繁體中文 | 英文版 | 无障碍阅读 | RSS定制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会管理 >> 安全生产 >> 正文

关于印发《吉安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1日  点击率:

吉县安监字[2012]5

 

 

 

关于印发《吉安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2年底全省、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经研究并制定《吉安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

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吉安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建设“六加一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赣府发〔201032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六加一系统”建设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一、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全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按期完成

1.建设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典型引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工作。

2.建设原则

1)应将“六加一系统”进行总体设计,鼓励实现整体建设、一步到位。

2)应将监测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三加一系统实行融合集成,建成统一平台;鼓励实现具有远程服务功能。

3)将“六加一系统”与“金安”信息化工程和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相衔接。

4)新建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六加一系统”设计,并纳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内容。

3.目标任务

120126月底前,我县两家铁矿的地下矿山和三等尾矿库要全面启动实施“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3)到2012年底前,完成“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4)三等以上尾矿库的在线监测系统要在2012年底完成。

4.工作职责

1)非煤矿山企业是“六加一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六加一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六加一系统”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进度安排,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

2)我县安监局要坚持属地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矿山企业 “六加一系统”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将“六加一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强对“六加一系统”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各阶段“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实行分类指导,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建设

我县矿山开采应对照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有序、有力、科学、规范地开展“六加一系统”建设。

(一)新(改、扩)建项目“六加一系统”建设

1.设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须包含“六加一系统”建设等内容,要求“六加一系统”与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审查。

非煤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已经审批、尚未完成项目建设的非煤 矿山,应由原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六加一系统”设计,报省安监局登记备案;“六加一系统”施工图设计可由在省安监局登记备案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建设单位组织审查,报矿山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施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六加一系统”须严格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试运行。施工单位应将“六加一系统”建设进度情况报我县安监局登记备案。

3.验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合格后,企业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报省安监局对其安全设施及“六加一系统”建设实行整体竣工验收。

(二)强化指导,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

 有技术实力的非煤矿山企业,可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六加一系统”设计、施工。无技术实力的非煤矿山企业,可委托经省安监局登记备案的专业从事 “六加一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三、严格措施,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

1.强化宣贯培训。非煤矿山企业要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加一力加强“六加一系统”建设国家安全标准、有关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贯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非煤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开展“六加一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把握“六加一系统”的建设思路、目标、要求等内容,为正确执行“六加一系统”建设国家标准、有关规范提高思想保障,推进“六加一系统”建设规范、有序、按期、保质地开展。

2.强化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六加一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县安监局将督促企业建设“六加一系统”工作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20126月底前未制定“六加一系统”建设计划及资金计划或者20136月底前未按期完成“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的矿山企业,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严格“六加一系统”建设信息的报送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在每个季度的第2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县安监局报送本企业“六加一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县安监局联系人:彭勇,电话及传真0796-8441239;电子信箱:171006166@qq.com

四、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六加一系统”安全保障作用

1.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把“六加一系统”建设质量关,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原则,把“六加一系统”建设与生产系统布置、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应用、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统筹考虑。

.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完善“六加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

.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六加一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整理完善相关图纸、资料等技术档案,定期对各系统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非煤矿山企业应把“六加一系统”有关内容纳入矿山应急预案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对入井人员进行“六加一系统”应用的专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悉、掌握并正确使用“六加一系统”有关设备设施,真正发挥“六加一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切实提高矿山抵御各种风险和灾害的能力。

5.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应与“金安”信息化工程和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相衔接,充分发挥其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管以及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吉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